众所周知,凡是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在没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互联网活动,将处于罚款以及没收非法出版活动的设备和工具。接下来小编就说下办理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如何填写申请书及办理互联网出版服务许可证审批流程?
网络出版许可证主要是针对公司而言,这里的公司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具体的业务分为四大方面:
1.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化作品;
2.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
3.将上述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
4.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
知道了哪些行业需要办理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接下来小编就说下大家普遍比较关心的许可证审批流程,主要分六步:
1.首先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4.设立网络出版服务单位的申请者应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5.持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并填写《网络出版服务许可登记表》;
6.相关部门对《网络出版服务许可登记表》审核无误后,在10日内向申请者发放《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最后小编再补充下关于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暂行规定新增内容,大家一定要知道:
1.《管理规定》明确了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期限届满60日前可重新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准予延续;
2.《管理规定》在网络出版服务单位所应办理的后续变更登记以及备案范围中主要增加了两项内容;
3.如网络出版服务单位的资本结构发生变化,或设立分支机构,应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如网络出版服务单位中止网络出版服务的,应向主管部门备案,并说明理由和期限,中止期限不得超过180日;
5.对于自登记之日起满180日未开展网络出版服务的网络出版服务单位,《管理规定》不是作出注销登记的规定,而是提供了例外情况,即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发生前述情形的,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延期;
6.同时《管理规定》要求持证的网络出版服务单位每年向主管部门提交年度自检报告,由主管部门对网络出版服务单位的设立条件、登记项目、出版经营情况、出版质量、遵守法律规范、内部管理情况等进行核验;如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在年检中被发现不再具备持证条件的,其许可证可能被撤销。
以上是企盈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办理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如何填写申请书及办理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审批流程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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