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前置审批的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1、医疗器械销售、生产(一类医疗器械除外)(区药监局)药品(区药监局、卫生局)。
2、图书报刊、报刊出版物零售、印刷(区文化管理所、市新闻出版局)。
3、音像制品销售(区文化管理所)。
4、酒类批发(区酒类专卖局)。
5、食品(区卫生局)。
6、医疗结构设立(区卫生局)。
7、烟销售(烟草专卖局)。
8、餐饮(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消防处)。
9、旅馆、客房(区公安局、区消防处、区卫生局)。
10、塑料制品、水性涂料生产加工(区环保局)。
11、道路运输、水陆运输(交通局)。
12、汽车、摩托车维修(市交委维修管理处)。
13、人才中介(区人事局)。
14、劳务服务(区劳动局)。
15、废旧金属收购(区公安局、区环保局)。
16、成品油经营、储存(市经委、公安局)。
17、加工、销售、回收金银(市人行金融处)。
18、文物经营(文物管理委员会)。
19、经营性舞厅(市文化局、文生局、公安局、消防处)。
20、国画书法(市文化局)。
21、咖啡馆、酒馆(卫生部门、公安部门、市酒类专卖局)。
22、报关业务(海关总署)。
23、水泥生产(市建委)。
24、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民航中南管理局)。
25、化妆品生产(市卫生局)。
26、工程承包(市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