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法规对注销、吊销的规定:
1.注销。
注销,通常情况下不涉及到价值判断,而且并没有否定性评价的意味。注销,是指因到期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而依法取消,强调对已经登记过的内容或证书的取消。由此可见,注销是一种程序性行为。
2.吊销。
吊销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其对象往往是证明资质、资格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许可证、资格证书等。吊销和撤销的区别主要在于取消的对象不同:吊销侧重于资格、资质的证明文件,撤销侧重于行为、行为结果、组织机构。
比较行政机关主动撤回许可与申请人自愿提出撤回许可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终止办理许可这两种情形,在因撤回行政许可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的财产损失由谁承担这一问题上,是有很大差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