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就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这种法律意义上的人是由法律虚拟的,虽然是虚拟的,但在法律上,它与自然人一样,具有独立的人格,独立享有权利,独立承担义务和责任。
公司最显著地特征是它的法人性。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人性,也就是公司享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而法人人格意味着公司和自然人一样,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同时,也意味着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从事经营活动,实施法律行为,并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法律赋予公司的独立人格,也就意味着承认公司的独立主体地位。
依法成立的公司,其公司人格的外观特征表现为以下四点:
(一)有自己的名称
公司名称是公司从事商业活动时用以区别和彰显自己营业的称谓。
(二)有独立的财产
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是公司人格的物质基础。这一点与自然人不同。自然人的人格与其财产没有必然联系,但公司离开了可供自己独立支配的财产,则可能导致公司人格的丧失。
(三)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公司的组织机构犹如人的大脑,公司的一切意思表示和行为,都产生于公司的组织机构。
(四)能够独立地从事交易和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具有人格者,必能对其行为后果承担责任。公司的独立人格是公司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
从公司人格的特征可以看出,在法律上,公司法人和我们自然人一样,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拥有独立的财产权,任何人包括本公司的股东抑或老总,都不能任意侵犯公司的财产权,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