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钱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本钱金时须在银行票据“用处/款项出处/纲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辞别投入资金,辞别送上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一定为规定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二、以什物、无踪资产如招牌、专利、非专利技术、着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什物为投资人全部,且未做保证或典质
2、以产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许发起人应当对其占有全部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许发起人应当占有土地使用权
4、登记本钱中以无踪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登记本钱的比例应当适合国度相关规定。
5、以什物或无踪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送上评估汇报
6、公司规定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