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公司变更的转让方、受让方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税务部门:
1、转受双方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如果转让方、受让方是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供本公司同意转让或受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应由各股东代表签名并盖公章,并明确授权某某人到某某地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如果转让方、受让方是个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4、准备原来的验资报告(多份),涉及国有资产的,还需提供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国资管理部门批准按某价格转让的文件。
工商变更:
1、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关于变更(股权变更可能涉及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的股东会决议(是自然人的全体股东签字,是法人股东的盖法人单位公章);
2、变更后的公司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3、执照正本、副本。
4、公司原股东关于变更股东的股东会决议(是自然人的全体股东签字,是法人股东盖法人单位公章);
5、新老股东签订的转股协议(双方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6、董事、监事任职证明及简历表;
7、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及简历表;
8、新股东资格证明(自然人股东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法人股东应提交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9、新股东是股份制或联营企业的须提交同意对外投资的股东会决议(是自然人股东的全体股东签字,是法人股东盖法人单位公章);
10、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
11、股东代表委派证明(股东全是自然人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