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营业执照所需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5、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6、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8、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9、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10、住所使用证明。
11、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1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